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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】关于开展第一临床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荣誉评选的通知

时间:2024-03-01 10:40:05 发布单位:

各相关本科生:

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山东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的要求,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生个人荣誉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基本条件

1.第一临床学院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。

2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。

3.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;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遵守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、违纪行为,在2023年校级、院级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。

4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德育素质评价成绩优良。
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
二、各项荣誉具体要求

在满足“基本条件”的基础上,各项荣誉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省级优秀学生、院级优秀学生

1.2022-2023学年德育素质评价为优秀。

2.参评省级优秀学生的本科生,在校期间需获得校级优秀三好学生(及以上)荣誉称号,且在社会工作、志愿服务、文体活动、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。

3.积极参评省级优秀学生评选,未当选但表现突出的本科生,授予院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。

4.2023年度无考试不及格现象。

(二)省级优秀学生干部、院级优秀学生干部

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需满足以下条件:

1.2022-2023学年德育素质评价为优秀。

2.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。

3.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,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。

4.为同学服务意识强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为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。

5.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学风严谨,2023年度无考试不及格现象。

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,需同时获得2023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,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,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。

(三)院级临床实践先进个人

1.自觉完成临床见习和实习任务,有良好的医德医风,无迟到、早退、旷班现象。

2.临床学习态度良好,临床技能过硬,获得实习医院的高度评价。

3.在临床实习岗位上有突出事迹或做出重大贡献者优先。

4.2023年度无考试不及格现象。

(四)院级文体活动先进个人

1.积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各类学术、文艺、体育等赛事并表现突出,或参与组织学院重要学术、文艺、体育等赛事并有突出贡献。

2.在本科生德育素质评价“文体活动”单项中得分突出。

3.2023年度无考试不及格现象。

(五)院级宣传工作先进个人

1.积极参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。

2.在山东大学校报、校新闻网、学院网站以及校外地市级、省部级、国家级等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稿件,正面宣传报道学院形象;主要考虑发稿数量和质量。

3.2023年度无考试不及格现象。

(六)院级道德风尚奖

1.医德医风典型: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临床工作中有表现突出,具有感人事迹者。

2.其它典型: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自强不息、尊师孝亲、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,具有感人事迹,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的本科生。

3.2023年度无考试不及格现象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向辅导员老师提出申报;

2.各辅导员老师进行材料审核,确定符合资格的推荐人选,并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处;

3.学院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,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,无异议后确定院级荣誉获奖人选,并将省级荣誉推荐人选报送学校。

评审方式:被推荐为“优秀学生(省级/院级)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(省级/院级)”、“临床实践先进个人”和“道德风尚奖”的申请人需准备3min答辩PPT。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其余奖项对材料进行匿名评审。

四、推选名额

省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2项荣誉学院可各推荐1名申请人参与学校评选,同时该名同学自动获得院级荣誉称号。院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临床实践先进个人、文体活动先进个人、宣传工作先进个人,以上5项荣誉称号各3名左右,院级道德风尚奖评选1人。

五、材料上报

请申报者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,每名同学最多可申报2项荣誉:(一)和(二)项荣誉限申报1项,(四)到(六)项荣誉限报1项,材料请根据奖项侧重点不同,主要介绍2023年度的表现。

本年度个人荣誉申请仅需提供电子版材料:

1.word版:第一临床学院2023年度学生个人荣誉申报表(附件1)。

2.本科生奖项申请汇总表(附件2)。注:参评“省级先进班集体”的班级无需填写此表。

3.所有荣誉需提供支撑材料,若支撑材料为论文等科研成果,则需提供PubMed检索页扫描件及论文全文,成果IF以论文发表当年的五年平均(Web of Science)为准,杂志被SCI收录不足5年的,以论文发表当年的IF为准。分区参考中科院分区(附件3)。

以上材料按如上顺序整理为1个文件夹,压缩报送,命名为“本-学号-姓名-荣誉全称”,于3月7日期前发送辅导员处。

注:所有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,逾期视为放弃申报。

请各辅导员老师按各奖项申报要求,严格审核,尤其注意审核在2023年度校级、院级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是否有不合格现象、课程成绩、德育素质评价成绩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等,在拟定推荐人选时请侧重2023年度表现。

联系人:

任 慈 82169926

山东大学第一临床学院

2023年3月1日

附件1:第一临床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荣誉申报表

附件2:本科生奖项申请汇总表

附件3:中科院分区查找流程